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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高县:“三突出三优化”做好干部选任纪实工作
编辑:董毅  2023-05-23 08:27:04  来源:本网专稿

阳高县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持续发力,加强选任全程的纪实管理,紧扣“细、实、严”,不断提高干部选任质量和水平。

紧扣“细”字,实现纪实内容“清单化”。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人一档、一事一表、全程纪实、存档备查”和“分层次、分类别”纪实原则,严把关键环节,做到深入细致,确保纪实的准确详实。从动议到任职,每个环节各项工作都要求工作纪实落实到人,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严格进行实名签字,做到每个环节有人负责把关,每道程序都有材料佐证。全面收集干部动议、酝酿讨论、推荐考察、征求意见、会议研究、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资料,列出材料目录清单,分批分类建立考察纪实档案,客观全面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紧扣“实”字,提升全程纪实“精准化”。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主线,对工作程序、重要情况和特别问题进行全程纪实,确保干部选任的每个环节、每道程序都有文字记载。动议环节重点记载提出动议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形成情况;民主推荐环节重点记载谈话调研和会议推荐情况;考察环节重点记载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织实施步骤情况,特别是考察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干部档案审核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讨论决定环节重点记载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及县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情况;任职环节重记载任前公示、任前廉政考试、任前谈话、决定任命情况,坚决做到情况记载不遗漏、不加工、不偏差,确保履行程序不走样、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紧扣“严”字,突出纪实工作“程序化”。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准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和责任主体,使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可追溯、可倒查。谈话调研和会议推荐得票及排名情况、民主测评汇总情况、考察谈话记录、考察材料等由考察组成员审核把关;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推荐报告、出具的考察对象现实表现材料和廉政证明等由单位盖章;县纪委监委、检察、卫健、公安、信访等部门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对掌握的有关情况须及时作出说明,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对纪实过程中隐瞒事实、虚假记录等情况,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相关领导责任,有效杜绝考察失真失实、降低任用标准和“带病提拔”等问题发生,切实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力。(阳高县委组织部 李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