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干部工作 > 干部选任
平城区多措并举做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
编辑:董毅  2022-09-30 10:27:22  来源:本网专稿

近年来,平城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把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防线”,切实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把好“守门关”。

把审核制度定严。落实审核责任制。按照“认真审核、严格认定、全面覆盖”的要求,明确档案审核责任,由档案专审人员和各考察组成员共同对每位拟任职干部的档案进行逐项审核,真正做到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实行责任倒查制。对不认真审核档案造成采集信息不准确或审核把关不严、隐情不报,不认真履行任前审核责任,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平性、严肃性。

把审核程序定准。实行三重审核制。一是在干部动议环节,提前对推荐人选的档案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二是在考察环节,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干部基本信息和动议环节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三是在入档环节,由档案管理人员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入库保管,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确保干部任前信息准确无误。

把审核内容定全。依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充分细化干部任前档案内容。主要审核干部参加工作材料、入党材料、学历学位材料、考察考核材料、相关执业资格材料、奖励惩处材料、职务变动材料和工资待遇材料等,查看各类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手续是否完备,有无不实、涂改、造假现象,能否完整反映干部的历史。因原始证据不明晰的,及时采取多方取证的办法进行核实,并依据政策规定予以认定,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把审核结果定好。对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相关信息无涂改、记载一致、逻辑合理清晰、材料齐全、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进入正常的干部任免程序。对干部档案中“三龄两历”混乱,又缺乏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和证明材料,或者干部档案材料涂改、材料虚假及重要问题情况不明,造成不能完整反映干部的历史或不能真实反映干部情况的,暂缓使用;干部档案中重要材料缺失或手续不全,通知干部本人及所在单位按期查找、补齐材料,逾期不能补齐材料的,暂缓使用,有效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